在這個時代,文明已經不是野蠻的相反詞;相反地,文明就是一種野蠻。

去年才以電影《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的原著小說而大放異彩的美國作家戈馬克‧麥卡錫,其最新小說《長路》﹝The Road﹞即將在台灣出版上市,對於偏愛這部電影的影迷而言,這部小說應會具有難以抵禦的吸引力;而且在文明傳統與野蠻現代的價值對決這個主題上,《長路》可能還將《險路勿近》的寓意更拓深了一層。

《長路》的故事背景設定在一個大災難後的未來世界,這個如同廢墟一般的世界大部分生物都幾乎滅絕、難以生存,一對父子在荒涼無人煙的路上走著,還推著一輛載滿生存必須品的超市購物車﹝多麼諷刺!﹞,路經荒野、城鎮、山谷、溪澗,他們的目標是海邊,卻不知海能否帶給他們救贖;而在路上,他們除了必須躲避或抵抗食人黨的攻擊,還得不斷確認彼此的情感與對上帝的信仰;過去的文明摧毀了自然環境結果也摧毀了自己,使他們得靠撿拾文明的殘餘過活,卻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被別人當成文明的殘餘給啃食掉。

這大概是目前為止我看過最悲慘的公路電影故事了。

不同於許多行屍或殭屍電影,《長路》的末日情景並未有任何科幻或科技元素,反而以寫實的手法呈現一個文明崩毀的世界:吃人是為了生存,怕被吃而殺人也是為了生存,兩者之間已經沒有道德尺度能夠衡量,但是助人救人是高尚的人道表現還是另一種自殺?

英國歷史家艾瑞克‧霍布斯邦曾於1994年的一篇《野蠻主義:使用指南》演講稿提出諍言:自兩次世界大戰以及冷戰過後至今,整個世界愈來愈趨向野蠻化,一開始當然是因為所有規範人類行為的社會道德體系都在崩解當中──霍布斯邦稱這種現象為「野蠻主義」﹝Barbarism﹞──而為了對付這種野蠻主義,人類﹝尤其是西方社會﹞卻只能以十八世紀啟蒙運動的提倡理性﹝透過國家體制﹞方式來達成,結果是造成反效果:我們的理性反而讓我們「習慣了不人道的生活。我們已經學會寬容那些不可以寬容的事。」

刑求、戰爭、種族屠殺、毀滅世界、人吃人……還有什麼不可能?

《長路》裡沒有國名與路名,也沒有任何鄉鎮城市等地名,甚至連主角父子也都沒有姓名﹝除了一艘名為「希望之翼」的棄船﹞,因為那時的世界已經不需要,生存才是一切,其他都是無用而多餘;不僅能指涉文明的名詞消失,語言也在消失,關於過往的記憶也在消失,意即歷史,這人類存在的證明也不斷在消失,再也沒有傳統,再也不知道以往的人做過些什麼事。

而這正是霍布斯邦在演講稿裡所說:「現在我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做過的事』,我們只剩下『自己的事』。」這是人類最可悲的境地,可悲到無以復加!

《長路》已被改編拍成同名電影,由《暴力效應》男主角維果莫特森飾演父親,目前已進入後製階段,根據過往的經驗,故事愈簡單,拍成的電影就愈精采,類似題材的電影可參考威爾史密斯主演的《我是傳奇》以及克里夫歐文主演的《人類之子》,但前者旨在營造文明崩毀後的孤絕奇景,後者則在人文省思的向度上戮力較深;在《長路》電影正式上映之前,或許有必要先體驗一下小說的震撼力。


※本文刊於2008年11月2日中國時報B2開卷版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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