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貓   

開書店之前,我還挺愛貓的。

 

但是那種愛,僅止於遠觀,是很有距離的愛。

 

不論是在城市或郊野見到流浪貓,不過是一面之緣,所以大可欣然愛之賞之;然有時進到有養貓的小店,特別是有些貓會主動上前蹭人,我就開始不太自在,大概我自幼即秉持某種執念:人是人,貓是貓,人貓不可以相受(這裡的「貓」其實可以代換為任何動物)。以前見到有愛貓人竟可與貓共食,或者與貓同飲、親吻(喇舌?),我心中總不太以為然。

 

且我還有另一種想法:愛牠,就不要養牠。此念大抵是出於對買賣寵物此一行為的消極抵制,但即使是流浪貓,無關寵物買賣問題,基於人貓不同的執念,我也絕無可能帶回家收養。

 

開了書店之後,這些想法屢遭衝擊。剛開始見到有貓出現,還覺得有趣可喜,隱匿要買貓食放在外面給過路的貓兒喫,我也相當認同;但由於之前那些想法,總以為不要過度干涉貓的生活對牠們比較好,而貓兒們如果跑進店裡來到處尿尿,也會令我感到困擾(若尿到書上更會令我痛不欲生!),所以有好一陣子,河貓是不可以進到書店裡面來的。

 

然而河貓哪裡會乖乖聽你的話?

 

曾幾何時,隱匿座位旁的紗窗被貓咪抓破衝出了個大洞,前面露台的門也就再沒有關起來的理由,有了這兩個出入口,書店就成了他們的過道;我們從一開始僅是置放貓食,到現在從吃喝拉撒一路照顧養護到生老病死,幾乎成為專業貓奴,這過程我到今天回想起來仍然感到難以置信。

 

我記得我幾乎是毫無招架之力地一步步妥協、讓步,最後放棄,然而每天都還是提心吊膽,擔心哪隻豬貓又來乘亂放尿;有時書店打烊時間,趕貓甚至成為我最愉悅的一刻!

 

我之所以會妥協,全是因為臭屁仔。

 

這隻有河開張初期常來霸凌其他弱貓的流氓公貓,產生的騷動讓人有點頭痛(主要是擔心鄰居反應),一度讓我覺得:如果有最討厭的貓應該就是這隻了吧?也許是公貓比較愛四處趴趴走,有一陣子牠比較少來,讓我漸漸忘記;不料有一天晚上,打烊前牠來到有河露台,我看牠狀況不大對勁,似乎走不太動,但本來並沒有很喜歡牠,對於貓也不是那麼理解,而且我仍然抱定不要干涉貓的原則,所以當隱匿還在考慮是否要送醫之時,我立刻拒絕且拿了個紙箱放在外面,把牠抱進去說先讓牠在裡面待著,等明天來看有問題再說。

 

第二天來開店時,我走近箱子一看,臭屁仔全身縮著、頭低垂著地,僵在紙箱裡動也不動,已經死了。

 

我不只一次回想臭屁仔那晚來到有河露台看著我的表情,牠明明就是想說:「這裡有愛貓人,他們一定可以救我。」而我卻選擇掉頭離去,牠撐著最後一口氣來到我們面前,連跳進紙箱的力氣都沒有,我抱牠進紙箱的時候牠已是毫無掙扎(之前活蹦亂跳的時候根本別想碰到牠),而我竟然沒有意識到那是牠最危急的時刻!

 

自那之後,隱匿照顧貓愈發積極,我則再也沒反對、抗拒的心力了;本來想說至少家裡不要養就好,但當她提起想把患有口炎及貓愛滋的金沙帶回家照顧,我開始還撂下一些狠話:「只有標本可以進家門。」但一次、兩次看著金沙,金沙看著我,回想起臭屁仔的模樣,我還是心軟了。

 

金沙回家後某天早上,我還朦朦朧朧半夢半醒著,忽然驚覺手臂上毛茸茸的一團(怎麼回事?不是說人貓不可以相受嗎?),隨即想到是金沙,我連移動一下都不敢,怕把牠吵醒,直到不得不起身,在那段靜臥冥想的時刻,竟然升起一股可能可以稱之為小確幸的感受──已經有太多人說過而我不想再多說這個小傢伙有多麼惹人愛,但牠真的就是太惹人愛了呀!

 

 

第凡內早餐  

 

後來看到柯恩兄弟的電影《醉鄉民謠》(Inside Llewyn Davis)裡有隻橘貓尤里西斯,立即生出感應,並且聯想起奧黛莉赫本的《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這兩部片裡的橘貓都是非常重要且具有分析性質的角色(應該有人寫成一篇論文的),至少牠們都反映並指涉了男女主角各自的某部份的人生;然而我知道金沙與牠們不同,至少金沙讓我經歷、感受並學習到人的情感可以有這一面向:牠絕不是寵物,亦不同於家人,你沒辦法用這樣的關係去類比這樣的情感。奧黛莉赫本說那貓(no-name)不屬於她,她也不屬於貓,他們甚至不屬於彼此,所以她隨時可以趕走牠、丟棄牠、離開牠,牠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但是事實上不止於此,兩個個體之間情感的聯繫一旦建立,就再也難以割捨。所以橘貓尤里西斯就算走失,想像牠歷經千山萬水,遠至海角天涯,但總有一天還是會回來,人與人之間可以用愛來涵括這種情感,但是事實上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盡了就是盡了,再也沒有回來的可能,貓(或曰動物們)與人之間的情感則沒有這回事,沒有盡了的一天,雖然你有時也會疑惑,不知道是否曾有過開始,但你最好不要懷疑,因為沒人經得起這種試煉。

 

 醉鄉民謠  

 

*本文收錄於有河出版之《河貓》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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