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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暗潮洶湧」裡女性政治鬥爭的典範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老子,第二十二章)

「暗潮洶湧」(The Contender)表面上是自喻前進的美國民主黨人為柯林頓性醜聞辯護的一則精緻的宣導片;實際上卻是披著政治正確外衣之偽善者自欺欺人的政治神諭。為了避免影射柯林頓,於是令性醜聞發生在副總統身上,一面以女性弱勢形象作護身符,吸引觀眾同情,一面抬出「私人領域不受國家干涉」作為理念訴求,掩護自己的行為,其實骨子裡仍是赤裸裸的敵我算計、形勢評估、打倒政敵的政治鬥爭。

Joan Allen飾演這位手段高明的女參議員蓮恩,由於副總統意外死亡,現任總統傑克森(Jeff Bridge飾演)決定提名她接任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女性副總統,但有意競逐副總統寶座的州長──同為民主黨籍的傑克海瑟威──卻安排了一次弄假成真的意外:他買通一位女子駕車落湖,正在湖面上接受記者訪談的州長奮不顧身跳下水去救人,人沒救上來,州長卻在記者前演了一齣見義勇為的好戲,登時名聲大譟,媒體點名他接任副總統的呼聲一時居高不下,然而老奸巨猾的傑克森總統不知何時知道了州長的惡劣行徑,要他自己對媒體表明無意爭取副總統提名,然後便找來了女參議員蓮恩。

海瑟威州長本悻然以退不再爭取,卻受了妻子壓力,轉而央求老同學參議員朗尼恩(Gary Oldman飾演)相助。這位共和黨老同學可是參議院領袖、傑克森總統競選時的對手,也是總統級的人物,他得知民主黨州長老同學未獲提名後,認為是個打擊政敵的好機會,於是千方百計挖出蓮恩大學時的雜交性醜聞,準備阻止她獲得提名,若總統一意孤行,則他將會在副總統提名審查委員會上給她好看;但提名審查委員會成員必須兩黨各半,正巧年輕不諳政治黑幕的民主黨籍參議員(Christian Slater飾演)韋伯斯特表示對蓮恩的性醜聞相當不以為然,於是朗尼恩便以共和黨主席身分將民主黨籍參議員韋伯斯特圈選進入提名審查委員會,表面上演出一場跨黨派提攜的大公無私的好戲,其實私底下仍然是拉幫結夥黨同伐異,而蓮恩也早已嗅出形勢對己不利。

在朗尼恩的策略推動下,原本以為只要阻礙作業一切順利,媒體大肆炒作繪聲繪影,蓮恩聲望直線下挫,就會連帶影響到總統,倘能就此令總統揮棄蓮恩重新提名州長海瑟威,不僅給總統難堪,也助了老同學一臂之力。結果蓮恩寧願任媒體炒作報導,楞是不在提名審查委員會上做出任何回應,她的理由是:「她在私領域的個人生活,只要不違法,絕不容國家干涉。」

這是一個在自由民主、講求人權的社會中極其正當即使共和黨也無法反駁的理由,本來國會就是屬於國家﹝state﹞的權力機構之一,在行使總統所提人事案之審查權時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及範圍:你可以質疑她關於墮胎合法化等關乎公共政策的政治主張,卻不能質疑她年輕時和多少人發生過性關係!當國會執意要對其人身範圍質詢時,其所突顯出的意義已不僅是蓮恩個人的私領域受到侵犯,而是所有人民的隱私權都將受到公權力的侵犯。一個人權社會怎能容許這種事情發生?「全民公敵」(此片片名原為「Enemy of the State」,若片商有政治學常識,知道「State」一詞與「政府」有所區別,實應譯為「國家公敵」才是,居然譯為「全民」,讓本片的拍攝立場登時轉到對立面去!這個離譜的錯譯乃使得此片的政治性被完全解消而只剩下娛樂性,可見片名對內容的指涉意含在解讀一部電影時有多重要!)的例子再清楚不過。

上述這個政治正確便是蓮恩的護身符,只要她在審查會中一再堅持只談政策理念,不談個人隱私,即便是天王老子都無法阻止她獲得提名。因此共和黨的策略便是私底下藉由媒體,從電視到網路全面散播蓮恩與兩個男學生性交的照片,企圖以媒體輿論、社會道德、人民觀感為武器,迫使蓮恩或總統在受不了四面八方的壓力之下做出改變初衷的決定。

但是編劇兼導演洛‧路瑞(Rod Lurie)在這裡耍了個詐,他刻意安排了一個矛盾:如果蓮恩確實年少荒唐過,那麼她如此拒不接受國家公部門的質疑,也不對媒體做任何回應容或有其理念堅持;可是到後來,在海瑟威惡行被揭發、朗尼恩被反擺一道狼狽退出、蓮恩提名幾可確定之時,導演竟安排她向總統交心,提出證明說她年輕時沒有搞過任何雜交的性行為,那張3P性交照片中的女主角不是她!然後在己方形勢一片大好之際,反而更「退」一步,婉謝總統提名,在總統提交國會同意那天跑去華盛頓紀念碑慢跑,讓總統在國會當著全國媒體之面,以極具正義、得理不饒人的姿態罵跑一敗塗地、倉皇卑瑣的朗尼恩參議員。結果蓮恩不僅贏得政治家的美譽,同時仍舊在總統的堅持下獲得提名,參議院還全院起立鼓掌通過,包括那個「後來發現了真相」的民主黨嫩雞韋伯斯特。

且看這動人的最後一幕:蓮恩在慢跑途中停下休息,她的先生接到來自國會現場的電話,轉告她說提名案已經通過的消息時,蓮恩雙手拿著毛巾,一抹臉,眼睛望向遠方(應是白宮的方向),嘴角按捺不住一絲得意的淺笑,淡淡地說了聲:「I know.」

然後電影結束。

而媒體影評在解讀本片時竟一面倒地為蓮恩抱不平,許多自以為進步開明的論述紛紛出籠:有強調女性參政大不易者,有認為政治人物私生活與治國能力不應混為一談者,還有主張公眾人物的私人領域應該受到保護者。黃怡女士便在第1214期時報週刊的專欄文章中,認為上述矛盾是編導的敗筆,應當「安排瓊艾倫不必向任何人告白過去,即使總統問起也不必。就算副總統好玩亂交又怎麼樣?」這些明顯的誤讀令我十分納悶:這是怎麼回事?這片子與女性主義何干?難道沒有人看出來導演洛‧路瑞這樣安排是別有用意、別具深意嗎?難道此片的片名「爭鬥者」(The Contender)所指涉的對象竟然不是主角蓮恩而是朗尼恩?

在本片的劇情中,蓮恩一直處於挨打接招的情境中,導演絲毫不表現出她的政治心機、手段,等於是塑造了一個楚楚可憐的女參議員形象以接受觀眾同情;對比朗尼恩陰狠地的窮追猛打,一個弱勢的女性還能怎樣?當然只有忍氣吞聲、含淚不語,這是導演迎合觀眾的期待心理。但是別忘了蓮恩出身政治世家,父親是曾做過州長的老共和黨,她也曾經是乖順的女兒,但從政之後卻反叛了父親的政治理念、保守價值,也反叛了共和黨成為民主黨人,然後一路幹到參議員,成為資深國會議員,還獲得總統青睞要提名成為副總統,這樣的從政資歷,會是個只有理念堅持沒有任何政治算計的韋伯斯特死樣嫩雞?

當然不是。

上述那個刻意的矛盾正顯示出蓮恩的堅持有其更深沈的政治動機:因為她自己從頭到尾就明白自己年輕時沒幹過那樁荒唐事,卻寧願被抹黑也不願加以回應、辯白,倘若扮豬吃老虎的傑克森總統沒有掌握海瑟威州長做惡的證據﹝顯然動用到國安局的特務們打擊政敵﹞,她可能連參議員身分都不保,還會被安上洗脫不掉的污名;但結果卻是反敗為勝,而且是大獲全勝,這不能不說是蓮恩在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在做賭注,這絕對是一流的政治「爭鬥者」(The Contender)!她是否有搞過性雜交的真相早已無關緊要(朗尼恩真正的打擊對象哪兒是她?是總統傑克森!),如果她傻傻地去和朗尼恩對質,提出各種證據爭辯,那是正中朗尼恩下懷,不但真相愈辯愈不明(辯輸的結果不必多說,即使辯贏了,朗尼恩一樣會去找她別項晦氣──不,他根本已經同時進行好幾波的打擊行動了;更別說不論輸贏,在辯論纏夾的過程中已先輸了身段氣度名望),更將因此證實她的政治段數太低,果然不適任國家副元首。

在「不論怎麼做最壞的狀況都是一樣的」這種思考之下,一流的政治鬥爭高手當然要賭大的。她先找到自己的女性立場護身符(居然還吸引到朗尼恩妻子的暗中支持,可見此盾牌確有實效),以不變(辯)應萬變,待有機會翻身之時,卻更高明地以退為進,讓別人去打擊對手,自己全面獲取政治果實。整個過程中的種種選擇考量絕沒有一項是在堅持什麼崇高的政治理念或理想,絕對不是!這只是一場高明與拙劣、偽君子(以傑克森總統為首)與真小人(以朗尼恩參議員為首)的政治鬥爭的示範而已。孟子說:「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這話反過來說也是一樣(專好權位之人,還會在乎名聲被抹黑嗎?),「老子」看得更清楚、說得更明白,不是嗎?

只有這樣純粹以權力遊戲、政治鬥爭的觀點來看,導演洛‧路瑞在劇情上所呈現的那個矛盾,以及結尾Joan Allen跑步、擦臉、遠望、應答的那場戲才得以彰顯出其意義,也才能更深刻地反應出美國政治的現實本質,此片之精彩即在於此;但它同時也是一部危險的電影,因為它混淆了社會的價值判斷。對於一個在政治文化上習慣以道德帽子扣人的台灣社會而言,其風險毋寧更高,因為當我們的不管是政治專業或電影專業者,如果竟然看不到這一層﹝還說那是編導敗筆?﹞,而只能就幾個主要角色及事件的發展便開始拿性別政治的濫調或嗆俗的道德名詞亂套,像在現實中支持某些特定立場的政治人物一樣狂熱地支持片中的主角,以為自己多麼深入這部電影,其實除了顯示出其個人無知地深陷於電影的情境之中無法自拔之外,更殘酷地揭露了我們這個自誇民主已經如何如何進步的社會,在政治文化上竟是如此淺薄短視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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