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時代,文明已經不是野蠻的相反詞;相反地,文明就是一種野蠻。
去年才以電影《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的原著小說而大放異彩的美國作家戈馬克‧麥卡錫,其最新小說《長路》﹝The Road﹞即將在台灣出版上市,對於偏愛這部電影的影迷而言,這部小說應會具有難以抵禦的吸引力;而且在文明傳統與野蠻現代的價值對決這個主題上,《長路》可能還將《險路勿近》的寓意更拓深了一層。
《長路》的故事背景設定在一個大災難後的未來世界,這個如同廢墟一般的世界大部分生物都幾乎滅絕、難以生存,一對父子在荒涼無人煙的路上走著,還推著一輛載滿生存必須品的超市購物車﹝多麼諷刺!﹞,路經荒野、城鎮、山谷、溪澗,他們的目標是海邊,卻不知海能否帶給他們救贖;而在路上,他們除了必須躲避或抵抗食人黨的攻擊,還得不斷確認彼此的情感與對上帝的信仰;過去的文明摧毀了自然環境結果也摧毀了自己,使他們得靠撿拾文明的殘餘過活,卻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被別人當成文明的殘餘給啃食掉。
這大概是目前為止我看過最悲慘的公路電影故事了。
不同於許多行屍或殭屍電影,《長路》的末日情景並未有任何科幻或科技元素,反而以寫實的手法呈現一個文明崩毀的世界:吃人是為了生存,怕被吃而殺人也是為了生存,兩者之間已經沒有道德尺度能夠衡量,但是助人救人是高尚的人道表現還是另一種自殺?
英國歷史家艾瑞克‧霍布斯邦曾於1994年的一篇《野蠻主義:使用指南》演講稿提出諍言:自兩次世界大戰以及冷戰過後至今,整個世界愈來愈趨向野蠻化,一開始當然是因為所有規範人類行為的社會道德體系都在崩解當中──霍布斯邦稱這種現象為「野蠻主義」﹝Barbarism﹞──而為了對付這種野蠻主義,人類﹝尤其是西方社會﹞卻只能以十八世紀啟蒙運動的提倡理性﹝透過國家體制﹞方式來達成,結果是造成反效果:我們的理性反而讓我們「習慣了不人道的生活。我們已經學會寬容那些不可以寬容的事。」
刑求、戰爭、種族屠殺、毀滅世界、人吃人……還有什麼不可能?
《長路》裡沒有國名與路名,也沒有任何鄉鎮城市等地名,甚至連主角父子也都沒有姓名﹝除了一艘名為「希望之翼」的棄船﹞,因為那時的世界已經不需要,生存才是一切,其他都是無用而多餘;不僅能指涉文明的名詞消失,語言也在消失,關於過往的記憶也在消失,意即歷史,這人類存在的證明也不斷在消失,再也沒有傳統,再也不知道以往的人做過些什麼事。
而這正是霍布斯邦在演講稿裡所說:「現在我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做過的事』,我們只剩下『自己的事』。」這是人類最可悲的境地,可悲到無以復加!
《長路》已被改編拍成同名電影,由《暴力效應》男主角維果莫特森飾演父親,目前已進入後製階段,根據過往的經驗,故事愈簡單,拍成的電影就愈精采,類似題材的電影可參考威爾史密斯主演的《我是傳奇》以及克里夫歐文主演的《人類之子》,但前者旨在營造文明崩毀後的孤絕奇景,後者則在人文省思的向度上戮力較深;在《長路》電影正式上映之前,或許有必要先體驗一下小說的震撼力。
※本文刊於2008年11月2日中國時報B2開卷版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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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一部很棒的小說
謝謝686介紹!!^^
刚开始读你这篇书评,脑海里直接想起了电影《我是传奇》,确实有不少相
像,像世界被毁灭,只剩有主角在寻找出路,还有吃人兽等等。
再往下读,又觉得《我》所探讨的较浅白,不像你介绍的《长路》,那里头更
多是对情感上,精神上,心理上的探究反思。但从这简单得比较,后者明
显来得更有深度。
你也提到克力夫欧文主演的《人类之子》,我倒没看过。它的英文名叫什
么?倒想找来看看。
最近的好莱坞电影大都有如此的去向,说的是人类的文明被人类自己一手
摧毁,像最近才在电影院看的《Eagle Eye》。
可好莱坞电影毕竟是好莱坞电影,人类最后还是胜利的那一方。
人類之子 "Children of Men"
參考奇摩電影:http://tw.movie.yahoo.com/dvd_info.html/id=1330
偶爾HBO電影台會播映:http://www.cinemaxasia.com/cinemax/movie/2500
感謝藍山提供連結
人類之子影評可參見
coolchet兄的[人類還值得拯救嗎?]
http://blog.roodo.com/coolchet/archives/7374529.html
以及更早之前alfredo寫的
http://blogoncinema.dyndns.org/plog/post/1/452
Ally:
小說是很讚
但翻譯的風格特出
請先試閱看看
對味才讀得下去喔!
风凡:
[我是傳奇]電影的確淺白
小說尚未讀過不知道
但[Eagle Eye]恐怕無法與這本小說以及[人類之子]相提並論
建議還是先找來[人類之子]看看 ^^
看了686兄的介紹,
馬上找了這本書來看,
嗯,
翻譯風格真的挺特別的...
不過對我而言倒是不影響閱讀時的震撼,
感謝686兄的介紹,讓我多讀了本好書。
至於「我是傳奇」,原則上我覺得電影的深度實在不夠,
相較於小說中主角面對孤獨、慾望以及敵人時的種種掙扎,
都讓人覺得又糟蹋了一部好的原著小說,
希望「長路」的電影,可別又拍成只是著力在描述「世界崩毀」的膚淺電影。
Donson:
最近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的[盲目]改編拍成的電影[盲流感]
也頗值一看
雖然片名很爛!
盲目的世界不再有外在的歧視(但仍有口音及語言的歧視), 男女可以自由交媾, 但是世界基本原則還是沒變: 力強
者勝! 明眼人不但不可能成為眾盲之王, 相反地, 她目睹一切醜惡及悲劇......
誠心推薦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國民戲院-柏格曼影展"近期上檔
http://www.twfilm.org/bergman/
我目前對這幾部蠻有興趣:
第七封印
處女之泉
芬妮與亞歷山大
曼哈頓(伍迪艾倫)
錫鼓(沃克.雪朗多夫)
可請686推薦一下嗎,感謝 ^^
Ally:
真是不好意思
沒有時間多介紹
簡單說就是[必看]!!!!!!
你問的這五部都是必看!!!!!! ^^
感恩!!
今年金馬影展是我看最多(14)部的一次
昨天連趕三場,累到邊看邊打瞌睡
緊接著又是柏格曼
我..我....我拚了!XD
爆個雷:
柏格曼影展會放[曼哈頓]的原因
不是因為兩者有什麼共通性
而是伍迪艾倫在片中和黛安基頓第一次見面時黛安基頓一直批評柏格曼
兩人分開後伍迪艾倫對他的小女友(海明威孫女)說
[她要是再批評柏格曼,我就要把她的隱形眼鏡打掉!]
這是一本好書....^^"
的確是 :))
謝B.T.介紹好片
DUMA無緣得見
不知如何
但看你的連結
小男孩與大花豹的故事還蠻特別的
你文中提及:「去年才以電影《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的原著小說而大放異彩的美國作家戈馬克‧麥卡錫…」然而 A) McCarthy 是從All the Pretty Horses (1992) 這本小說開始就已經大放異彩了 B) 並且No Country for Old Men 是(2005)就發行的小說 C) 去年奧斯卡得獎的是柯恩兄弟(最佳原著改編) 你的意思可能是說因為 柯恩兄弟改編原著拍了《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在奧斯卡大放異彩,讓更多的人注意到這個作家。 這是我盡可能的幫你做解釋,依照你文義卻不是這回事,除非你所謂的大放異彩的異指的是「異國」。然而「大放異彩」比喻的是突出的成就、受到矚目。我相信你不會不懂這句成語的用法。 我相信你是對文化、電影熱愛的人士,如果你只是寫寫部落格,我並不會這樣的對你提出質疑,但我誠懇的希望你在寫文章或者替報社寫書評時能夠做好基本的查詢,你會寫出(「去年才以電影《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的原著小說而大放異彩的美國作家戈馬克‧麥卡錫…」)代表你不熟悉這個作家歷年的作品與成就,而且給了讀者錯誤的訊息,就好比周蕙(柯恩)翻唱(改編)了王菲(McCarthy)的約定(No Country for Old Men)而讓王菲大放異彩….
我文中那句話並沒有告訴讀者: 1.[No Country for Old Men]是去年出版的 2.電影[險路勿近]是戈馬克‧麥卡錫導演的 這兩個錯誤訊息 語意學上清清楚楚 是你自己認為這會誤導 我認為不會 [No Country for Old Men]當年出版受美國文壇矚目是一回事 去年因為電影得獎而使原著大放異彩是另一回事 兩件事都是事實 我沒有寫錯 你如果是指責我沒有把前一件事寫出來 我最多是摸摸鼻子欣然接受 但你如此嚴重指控我[給了讀者錯誤的訊息] 我只好反過來指出你對我的成見與誤讀 如果你看過我寫的[險路勿近]影評 你就會發現我對這部電影熟悉之多超過你的想像 試問我有無可能會寫文章告訴讀者:[險路勿近]的導演不是柯恩兄弟而是戈馬克‧麥卡錫? 會有這種誤解的人我至今就只遇見你一位 你要繼續花時間挑我文章的語病就請便吧!
我的天阿! 白話點說 我說你給讀者錯誤的訊息是關於這個"作者的一切"(包含歷年作品的評價與文學地位) 而不是你曲解意思為~險路勿近的導演為麥卡錫~(我想你不必這樣解釋) 我提出這點所要表明的是 你對作者根本不熟悉 也沒有善盡查詢的義務(關於作者的資訊) 書評的目的是推薦這本書 請你不要倒果為因 你會有這樣曲解我批判 我至今只遇見你一位
我提及的c)部份 去年得獎的是.... 所備註的是指 ~最佳改編劇本 - 柯恩兄弟~ ( 改編劇本不等於原著小說本身 改編劇本者也不等於導演 只是這部電影恰恰改編劇本者是導演) 我提出這點是要反諷你把電影得獎的大放異彩直接聯結小說 這是有層次上與邏輯上的差別 而不只是你文章語義上遺露你所言~未寫出的事實 希望你看的懂
我沒空理你這位大師了 隨便你說吧!
很遺憾你面對批評是以這種態度回應!
經過多次來回 我已確定無法與你討論任何事 你對我的任何批評都是你的自由 但我不會再有回應
呵 ! 不逗你了啦 有河店長 哪天去你店裡玩 我回台灣了
原來賴皮與挑釁永遠是網路筆戰的最佳策略...(筆記ing)
just let go
也要是"大師"級的才好玩 = =